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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下列事項:
1、要召開股東大會,向公司和其他股東告知擬受讓人和擬轉讓價格條件,並徵求其是否同意轉讓的意見。
2、被收購的公司在收購之前,要委託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專業人員組成專案小組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3、被收購的公司需要簽訂收購意向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2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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