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2、購買、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3、對在用的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
4、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5、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
7、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8、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9、裝置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裝置技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