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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車上的工作人員大體有列車司機、列車員、列車長、乘警、餐車主任、廚師、售貨員、列檢、運轉車長等。工作內容大致如下:
列車司機,兩名。即正司機和副司機,負責列車的執行;
列車員,多名。負責服務乘客、列車執行間的衛生、查票等;
列車長,一名。安排和協調列車上的工作內容和突發情況;
乘警,兩名。負責列車安全,持槍;
餐車主任,一名。廚師,多名。負責餐車和廚房各項事務;
售貨員,多名。負責將物品售賣給乘客;
列檢,一到兩名。負責車輛裝置的安全;
運轉車長,一到兩名。負責報風壓和對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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