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麼身份證丟了,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再辦理離婚手續。
那麼《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第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第二、本人的結婚證;
第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