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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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