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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妻子一定要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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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債妻子一定要還嗎

丈夫的債妻子不是一定要還。下列三種情況丈夫的債妻子不用還:

一、丈夫賭博、吸毒等非法行為所致的債務。

二、丈夫虛構用於侵佔共同財產的債務。

三、債權人知道夫妻已經約定財產歸各歸各的情況下,丈夫欠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