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汙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十八條,因第三人的過錯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汙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汙染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