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婚外情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收集:
1、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係的各種照片。
2、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係等。
3、錄影: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係的各種錄影。
4、手機簡訊: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簡訊,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簡訊聯絡,談到婚外情的問題。
5、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絡,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列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採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
6、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