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股東職權有哪些法律規定

經驗 閱讀(2.9W)

股東職權有哪些法律規定

有下列職權:

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4、盈餘分配權和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

5、股東查閱、複製權。

6、對公司新增資本的優先認購權。

7、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33條,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