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作為債權人的一項自保工具,對債權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具體執行上卻有不少的問題。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債務人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權訴訟:
(1)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2)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3)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
撤銷權作為債權人的一項自保工具,對債權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具體執行上卻有不少的問題。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債務人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權訴訟:
(1)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2)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3)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