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收養孩子需要的手續流程如下:
1、通過所在國政府或者政府委託的收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託的收養組織(中國收養中心)轉交經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者領館認證的下列檔案:
(1)跨國收養申請書;
(2)出生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職業、經濟收入和財產狀況證明;
(5)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6)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7)收養人所在國主管機關同意其跨國收養子女的證明
2、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外國收養組織收到中國收養中心發給外國收養人到湖北省民政廳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後,與湖北省涉外收養中心聯絡、預約,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辦理程式
當事人提供證件證明材料→當事人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登記機關審查→頒發《收養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