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能作為債務糾紛的證據,但是要注意錄音人應提出話題或者提出質疑問題,以便引導、促使被錄音人自己說出事實真相;錄音過程不要有間斷;錄音應儘早進行等。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資料;
6、證人證言;
7、鑑定意見;
8、勘驗筆錄。
錄音能作為債務糾紛的證據,但是要注意錄音人應提出話題或者提出質疑問題,以便引導、促使被錄音人自己說出事實真相;錄音過程不要有間斷;錄音應儘早進行等。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資料;
6、證人證言;
7、鑑定意見;
8、勘驗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