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集體土地使用權處分是怎樣的

經驗 閱讀(7.73K)

集體土地使用權處分是怎樣的

集體土地使用權處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1、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