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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西藏的社會等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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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西藏的社會等級制度

舊西藏的社會等級十分森嚴,最上層是僧侶,也就是喇嘛,其次是貴族,最下層的是農奴、奴隸。

政府官員由地位顯赫的僧侶和貴族組成,他們是西藏的統治階級。農奴和奴隸則是被統治階級,在政治上毫無地位。宗教和世俗的最高首領是達賴喇嘛,政教大權都集於他一人之手。在達賴喇嘛親政前,政教大權掌握在攝政的手裡。

達賴、攝政以下是政府行政機構,藏語稱“噶廈”。噶廈以下有兩個主要的辦事機構,一個是“譯倉”,意為祕書處,另一個是“仔康”,意為審計處。

除“譯倉”和“仔康”外,政府行政各機關的官員都是僧俗配製,在各基恰,各宗等地方官中也是如此。 噶廈的其他機構還有馬基康、朱頗列空、索朗列空、門孜康等部門。基恰以下是宗,貴族、寺廟莊園的轄地稱為溪卡,較宗小,設溪堆。宗本的品級較高,溪堆的品級較低。

西藏社會政治制度等級森嚴,被一種特殊的政教合一的官吏制度統治著,廣大農奴和奴隸處於無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