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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偵破打擊與防範管理的關係,堅持以打促防,打防並舉。
2、要正確認識和處理重大案件與一般案件的關係,堅持以小帶大,抓大帶小。
3、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偵查破案與嚴格執法的關係,堅持依法辦案,注重社會效果。
4、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基礎手段與偵破打擊的關係,堅持靠基礎促破案,靠技術求發展。
5、要正確認識和處理隊伍穩定與合理流動的關係,堅持有計劃地新陳代謝,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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