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警察關押期限是多長時間

經驗 閱讀(1.15W)

警察關押期限是多長時間

警察關押期限是:傳喚或者詢問不得超過24小時,拘留不得超過37天,羈押不超過七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款,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