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從離婚中可以獲得的賠償有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但是隻有男方有過錯的情況下,女方才能夠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在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時需要證明男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有其他重大過錯。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