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運球是籃球運動中違例動作中的一種。運動員運球后雙手觸球,此時再次運球就算二次運球違例。
詳解:
1、當已獲得控制球的隊員將球擲、拍或滾在地面上,並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之前再接觸球為運球開始。
2、隊員用雙手同時觸球,或使球在一手或兩手中停留的瞬間運球即完畢。
3、隊員的手不和球接觸時,運球隊員的步數不受限制。
下列情況不是二次運球:
1、連續投籃。
2、在運球開始或結束時,隊員偶然地失掉球,然後恢復控制球。
3、與附近的其他隊員搶球中用挑拍以圖控制球。
4、拍擊另一隊員控制的球。
5、攔截傳球並獲得該球。
6、只要不出現帶球走步違例,球在觸及地面前在手中拋接和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