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檔案。
工程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按月結算
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後清算的方法。
(2)竣工後一次結算
建設專案或單項工程全部建築安裝工程建設期在12個月以內,或者工程承包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後一次結算。
(3)分段結算
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
(4)目標結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介面,以業主驗收控制介面作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
(5)結算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