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
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源3年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不得超過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共有10次考試機會。
第5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已考試合格其他科目成績作廢,二是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已通過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三是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不合格,重新預約考試間隔時間由20日縮短為10日。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