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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企業收到稅務機關的退稅、稅款返還等款項,記賬原則是衝減以前做的分錄,比如收到的所得稅等均應記回原計稅時所在的科目,具體如下:
如果在本年度收到退稅款的情況,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結轉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本年利潤。
如果是退回以前年度的稅款退還,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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