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損害,可向當地司法鑑定中心申請傷殘鑑定。一般市級司法局下設司法鑑定中心。
傷殘程度鑑定的臨床法醫鑑定專案有:
1、損傷程度鑑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鑑定或稱傷情鑑定。
2、傷殘程度鑑定。包括I級傷殘至十級傷殘。
3、因果關係鑑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係鑑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鑑定。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係。
5、保險理賠鑑定。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影像學資料和同一認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損傷後誤工時間的審查。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第一條
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
本標準適用於人身損害致殘程度等級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