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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借款合同要寫的條款有:
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
2、借款合同的標的;
3、借款的用途;
4、借款金額;
5、借款利率;
6、還款期限;
7、保證條件;
8、還款方式;
9、違約責任;
10、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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