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離婚財產混同法律依據是什麼

經驗 閱讀(2.23W)

離婚財產混同法律依據是什麼

離婚財產混同在《婚姻法》上沒有直接的法律依據,但是根據其他的法律可知離婚家庭財產混同就是指家庭共同財產,如果要進行財產分割是需得到共有人的認可,否則需提供證據證明。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