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
2、不干擾它們的正常生活。
3、不要購買野生動物製品。
4、不把野生動物圈為寵物飼養。
5、不恫嚇、不虐待、不折磨、不欺辱一切動物。
6、見到街頭耍猴的違法現象應給予制止和舉報。
7、嚴格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在餐桌上為保護動物做出一份貢獻。
8、督促各地迅速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行動,形成強大聲勢,打擊亂捕濫獵濫食野生動物和走私、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產品的違法犯罪活動。
9、切實強化野生動物分佈區的野外巡護和看守。要在野生動物分佈的山頭、地塊、湖區,組織力量加強巡護和看守,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行為。
10、各省、市野生動物保護區加強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對捕殺野生動物的不法分子嚴厲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