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稅申報系統中申報的,計入應付職工薪酬,應納稅所得額的加計項不超過5000仍然不繳納個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賬戶:
1、賬戶性質:負債類賬戶
2、賬戶用途:用來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給職工的薪酬。企業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3、賬戶結構:貸方記增加,登記本期應支付職工的各種薪酬;借方記減少,登記實際發放的各種薪酬。期末餘額一般在貸方,表示尚未支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4、明細賬戶:應設定“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