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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應該是“算”的意思。
《荀子·宥坐》:“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
釋義:人有五種罪惡的行為,而且盜竊之罪還不算在內。一是內心通達明白卻邪惡不正,二是行為邪僻而頑固不改,三是言論虛偽而說的有理有據,四是專門記誦一些醜惡的東西而且十分博雜,五是專門贊同錯誤的言行還進行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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