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程式時間根據《招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檔案收受人。
第二十四條規定,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檔案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自招標檔案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招標程式時間根據《招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檔案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檔案收受人。
第二十四條規定,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檔案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自招標檔案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