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於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一、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裝置1、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遞延收益
3、按期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同時,
借:遞延收益
貸:管理費用
二、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1、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2、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