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醫療糾紛鑑定費減免是怎麼規定的

經驗 閱讀(1.94W)

醫療糾紛鑑定費減免是怎麼規定的

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受援人,憑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有效證明申請司法鑑定的,司法鑑定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鑑定費用。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指派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對經濟確有困難,又不符合法律援助範圍的公民,應減收或免收司法鑑定費用。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34條規定,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當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