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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責任險指由被保險人(學校或家長)的監護物件(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法律依據】
《監護人責任保險條款》第三條:在本保險期限內,由被保險人的監護物件(被監護人)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本保險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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