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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改名字的手續流程是:
1,18週歲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如果是18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更改姓名,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開的變更姓名,證明收養關係變更的要帶著收養證。
4,向派出所戶籍科提交,派出所經過調查稽核,確認無誤後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稽核,之前的名字會在戶籍頁“曾用名”一欄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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