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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員工的工資員工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或者是提起仲裁、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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