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夜班是否應該縮短工作時間

經驗 閱讀(1.81W)

夜班是否應該縮短工作時間

夜班一般指在當日晚上10點至次日早晨6點之間上班,由於夜班工作改變了勞動者正常的生活規律,增加了神經系統的緊張狀況,容易產生疲勞,工作比較辛苦,屬於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4條規定:“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我國目前實行的夜班縮短工時制包括實行三班制的企業,夜班工作的時間應比日班少一兩個小時,併發給夜班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