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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是為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1997年12月29日通過,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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