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言詞證據包括什麼

經驗 閱讀(1.66W)

言詞證據包括什麼

包括證人證言、鑑定意見、被害人陳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民事當事人陳述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