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敲詐勒索罪的既遂認定是怎麼樣的

經驗 閱讀(1.37W)

敲詐勒索罪的既遂認定是怎麼樣的

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的手段,使被害人產生恐懼情緒,從而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

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手段,被害人並未產生恐懼,也沒有交出財物,應視為敲詐勒索罪的未遂;如果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旦並未交出財物,也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未遂。

如果由於遭到被害人拒絕交付財物,而行為人把威脅的內容付諸實現,進而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的,則應當實行數罪併罰;如果由於當面遭到拒絕而當場對被害人採取暴力行動,並且當場搶走財物的,應認定為搶劫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