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具備下列特徵:
1、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徵。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據《證券法》第50條規定,上市公司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