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糾紛的主要問題有:
2、承包地被依法徵用;
3、無法復墾的承包地;
4、被公益事業佔用的承包地;
5、進行土地調整的承包地;
6、因子女結婚分戶的承包農戶;
7、因離婚分戶的承包戶;
8、人員變動的情況的承包戶;
9、主動放棄二輪承包經營權的承包戶;
11、不符合分田條件的農戶;
12、有家庭人員死亡的承包戶;
13、代種他人承包地的承包戶;
14、已承包到戶集體土地;
15、採取方式流轉承包地的承包戶;
16、進行綜合整治的土地;
17、出現歷史遺留糾紛的土地。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