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資質條件主要包括:
(1)物業管理公司擁有或受託管理一定建築面積的物業。
(2)一定數量的註冊資金。
(3)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辦公場地和設施。
(5)有必要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6)有符合國家法規政策的經營範圍。
(7)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實施對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