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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要哪些手續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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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要哪些手續及材料

解除合同需要的手續和材料有:

1、勞動者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2、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3、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勞動者的工資。

4、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勞動者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