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抗辯權由被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當事人對這四種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這四種債權請求權分別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物件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