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是行為的一種特殊方式,與作為具有一種相反關係。
不作為是相對於作為而言的,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為。
不作為不能拘泥於某一方面,而應當採取一種綜合的解釋。其中,社會的規範評價與行為人的態度這兩個方面是至關重要的。
在一定的社會中,人與人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這種社會關係經法律的確認而形成以權利義務關係為核心的法律關係。權利和義務是同一法律關係的兩個不同側面,兩者互相依賴又互相轉化。承擔一定的法律義務實際上就是他人的權利和以實現的前提,而行使本人的權利也必須以他人履行一定的義務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