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地役權糾紛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經驗 閱讀(8.1K)

地役權糾紛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法律依據如下:

1、《物權法》第164條,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併轉讓,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物權法》第165條,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併轉讓。

3、《物權法》第166條,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

4、《物權法》第167條,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5、《物權法》第168條,地役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權利人有權解除地役權合同,地役權消滅:

(一)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濫用地役權;

(二)有償利用供役地,約定的付款期間屆滿後在合理期限內經兩次催告未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