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將針對欠貨款不還怎麼辦的問題,做簡單分析如下。
客戶拖欠貨款不還,首先當事人可以先與對方協商、溝通拖欠貨款原因,並收集資料以證明原因的真實性。
其次,如果雙方溝通協商不成可以由公司的法律部門向對方發出催收函。
最後,可以收集與對方簽訂銷售單據等證據,利用這些單據以及雙方的買賣合同去請律師幫助向有關法院起訴追回貨款,可以先行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防止財產被轉移,導致勝訴判決難於執行;如果判決下來以後,對方拒不執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