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變更離婚協議是否公證

經驗 閱讀(7.92K)

變更離婚協議是否公證

離婚協議在離婚登記後是不允許隨意變更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也就是說,離婚協議書能反悔,但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