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18年8月1日起,深圳市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最低工資為2000元一個月,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最低工資為20.3每小時。該標準目前尚無改變,但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資和高溫、低溫、有毒等特殊環境條件下工作的補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的範圍內。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各有關單位:經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8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照下列標準實施:一、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月。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0.3元/小時。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