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林業。
生態文明是指人類遵循人、自然、社會和諧發展這一客觀規律而取得的物質與精神成果的總和;是指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迴圈、全面發展、持續繁榮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
生態文明建設戰略任務:
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任務,十八大報告第八部分提出了優、節、保、建四大戰略任務。
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基本劃分:
1、優化開發區域: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的區域。
2、重點開發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經濟和人口集聚條件較好的區域。
3、限制開發區域:資源承載能力較弱、大規模集聚經濟和人口條件不夠好並關係到全國或較大區域範圍生態安全的區域。
4、禁止開發區域:依法設立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