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夫妻離婚的該怎麼領離婚證

經驗 閱讀(1.3W)

夫妻離婚的該怎麼領離婚證

辦理離婚證的程式是: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4)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5)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6)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7)頒發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