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體育生大學聯考志願錄取規則

經驗 閱讀(1.17W)

體育生大學聯考志願錄取規則

體育生大學聯考志願錄取規則:

1、大學聯考體育生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30%)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綜合評價,分專案擇優錄取大學聯考體育生。

2、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資格的大學聯考體育生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30分;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50分。

3、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新生(含免試),具備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人數須不低於該專業當年錄取新生人數的15%;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的新生(含免試),具備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人數須不低於該專業當年錄取新生人數的10%。